周瑞明同志被亭湖区委表彰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作者: 佚名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7-09-06

 近日,盐城市亭湖区委发文《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亭委〔201742号),我校周瑞明同志被评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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