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和 离退休教职工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杨蕴   审核人: 潘文东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3-11-27

离退休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鼓励和表彰我校离退休工作进集体和离退休教职工先进个人,引领离退休老同志发挥正能量,现开展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在离退休党支部中进行评选。

(二)先进个人在全校离退休人员中进行评选。

二、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国爱校,遵守法纪,崇尚科学,宣传文明。

2.组织机构健全,领导班子团结,队伍和谐稳定,规章制度完善。

3.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经常开展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4.积极配合、支持、参与学校的中心工作。

5.党支部积极创先争优,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2.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关心支持离退休工作,积极为发展老年事业作贡献。

3.热爱老年生活,积极参加老年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4.团结友爱老同志,乐于为老年人服务,受到老年群众好评。

5.关工委工作成绩突出,主要表现在:持续对青年学生做好帮困助学、心理疏导、社团指导、创业指导等工作;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做好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为社区群众义务做好事、解难事等工作。   

三、先进个人奖项名称及评选办法 

1.老有所为成果奖:近三年参加离退休或关工委系统相关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可参加“老有所为成果奖”的评选;

2.老有所为奉献奖:近三年有奉献事迹的,可参加“老有所为奉献奖”的评选;

3.老有所为模范奖:长期坚持为单位、为社会作出贡献,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可参加“老有所为模范奖”的评选。

四、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3-4个。

(二)先进个人原则上控制在离退休人员总人数的5%以内,原则上每个支部推荐先进个人3人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

1.先进集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推荐:

(1)以离退休党支部为单位向离退休党工委申报。

(2)召开会议确定推荐名单。由申报单位汇报事迹离退休工作处负责人、党工委委员、科室负责人、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书记投票,按得票情况确定推荐名单

2.先进个人由老同志个人自荐或由支部推荐,所属支部审核把关。

(二)离退休党工委审查并会议确定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三)报请学校领导审定。

(四)公示。

(五)印发表彰决定文件。

() 表彰奖励。

、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集体和个人奖项均应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1-2),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 报送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工作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yang@ycit.cn,联系人:杨蕴,联系电话:88168153(办)、13651580078

七、时间安排

申报阶段:11月底前

评选阶段:12月上旬

表彰奖励: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和组织领导

支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把本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宣传先进、激发干劲、提升高度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提高全校离退休工作科学化水平;要通过评选表彰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带动广大离退休工作者共谋离退休工作发展,引领广大离退休职工积极、乐观生活,在增添正能量活动中发挥作用。

特此通知。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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